浙江省温岭市药监局整合药械办案力量 实施全员办案制度 -凯发k8网页登录
发布时间:2012/6/13 11:14:40
为充分调动查办药械违法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药械监管稽查全体人员的办案能力,日前,浙江省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善药械稽查办案方式方法,实施药械监管稽查全员办案工作制度,实现“科室资源整合、人员队伍稳定、业务素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目标。他们的做法:
一是拓宽案源,推行稽查办案量化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地研判案源,收集线索,拓宽办案视野,重点加大对美容类药械、中药饮片、诊断试剂、高风险医疗器械、非法渠道购销、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方面案件的查办力度。要求药械监管稽查人员每年至少主办案件(一般程序案件)4起、协办案件(一般程序案件)2起。
二是严格执法,实施一般案件“四定一保”。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按照“稽查、办理、审核”三分离原则,根据案件查办需要,统一编制案号、统一分配案件,统一明确主办人员、统一时间要求,在精力上保证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学习,落实案件分析例会制度。及时更新知识结构,着力深化案件查办技能,适应全员办案的需要。通过相互学习、深入讨论、解难释惑、交流心得等形式,促使案件办理人员都能够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案件稽查技巧,接受依法行政指导和监督,不断规范办案程序,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开展“帮带”,着力提升办案水平。充分发挥办案骨干和经验丰富同志在案件查办中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对新办案人员的引领,确保案件办理工作不“断层”、人员能“接力”。不断探索和完善药械稽查办案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形成“人人要办案、人人会办案、人人能办案”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