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问题药”受害可找医院赔 -凯发k8网页登录
摘要:记者从市第二人民医院对该法学习会上获悉,今后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将采取“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受到医疗器械伤害可先找医疗机构索赔、医生赋予紧急救治权等。
最近医生都很忙,大家都忙着学习《侵权责任法》中有关医疗损害责任的条款。记者从市第二人民医院对该法学习会上获悉,今后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将采取“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受到医疗器械伤害可先找医疗机构索赔、医生赋予紧急救治权等。
医疗损害案“谁主张,谁举证”
近几年医患矛盾愈显突出,甚至时常出现“医闹”现象。据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对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不再全部实行先前的举证倒置,而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保护。
新法使医疗事故鉴定不再成为医疗诉讼的要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将处于“弱势”。“虽然患者告医院首先要举证,但患者可以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要求医院配合鉴定,同时医院对鉴定结论不满也可申请鉴定。”专家表示,新法的这种方式改变了先前医疗争议案件须经医疗鉴定构成事故才赔偿的情况,从法律层面上保证了医患双方医疗损害责任的平衡。
医生被赋予“紧急救治权”
如果遇到患者情况危急,而家属不在,怎么办?是冒着患者生命随时逝去的危险,等待家属前来签字,还是冒着患者生命没能抢救过来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先直接施救,这一直是困扰医护人员的问题。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医院不能以“厂家责任”拒赔
此外,该法还明确规定,因为药品、医疗器械的缺陷产生的纠纷,患者可以找生产厂家,也可以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赔偿后,如果损害是生产厂家造成的,医疗机构可向厂家追偿。这意味着医院不能再以“属于医疗器械厂家责任”拒绝。
对于患者隐私,该法也有相关规定,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