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6月底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凯发k8网页登录
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确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达到当地人均收入6倍以上。
启动一所县级医院实施综合改革试点。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王端鹏)今天,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研究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2010年,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69万人,参保率90%;新农合参合农民达324万人,参合率100%。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2.23%、60.9%、65.19%。8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共148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投入补偿资金 5089.29万元。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5元,全面启动实施了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多项指标超额完成上级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要确保6月底前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村医补助政策;研究解决省级医院、高校、大企业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问题,落实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任务;研究推进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按照国家、省里的要求尽快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乡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确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 左右,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达到当地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要启动一所县级医院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研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大力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提到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关系到群众健康和千家万户幸福的好事、大事、难事办好办扎实。要认真落实“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的要求,加强医改工作机构建设。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医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要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强化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监督考核,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转载于舜网-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