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执法主要任务及时间表出炉,将配备公职律师! -凯发k8网页登录
cfda于8月15日发布《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食药监法〔2016〕101号),提出修订法规、改革审评审批制度、配备公职律师等措施,旨在进一步加速法治化,提高食药监管水平。
根据该文件,到2020年,国家食药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科学完备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成,高素质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基本建立,法治精神、法治理念与法治思维得到深入普及,职能清晰、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建成。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文件对将要推行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也进行了相关部署。其中的关键举措及落实时间表整理如下:
1、坚持立改废释并举,2018年年底前,完成修改、废止与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规章,保障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依法推进。
2、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力争2016年年底前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3、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修订,力争2016年年底前将修订草案报送国务院审议。
4、到2020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制修订任务基本完成。
5、积极配合最高法、最高检,力争2016年年底前出台有关严惩药品临床数据造假犯罪的司法解释,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订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6、2016年年底前,完成2013年至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2018年年底前,完成2013年以前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任务,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7、2016年年底前,对保留的食品药品审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8、完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建立医疗器械类别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疗器械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优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流程,加强临床试验监督管理,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
9、力争2016年年底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同级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进行动态调整。
10、2016年年底前,出台药品审评专家咨询管理办法。
11、建立以监管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16年年底前,出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18年年底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12、2017年年底前,总局出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2018年年底前,省局出台本地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13、2017年年底前,总局出台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案例指导制度的实施意见。2018年年底前,各省局完成汇编整理典型案例。
14、2017年年底前,总局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证据规则指引,强化证据收集、证据分析、证据采信和证据运用,提高全系统的执法证据意识。
15、到2020年,建成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统一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实行信息共享,推进各地执法联动和区域合作。
16、2016年年底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食品药品监管“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7、2017年年底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运用监督检查、案卷评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切实提高部门层级监督的实效;制定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18、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开展公职律师工作。2016年年底,总局完成公职律师配备,2018年年底前,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公职律师配备。
【来源:赛柏蓝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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