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 -凯发k8网页登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序
妇女儿童健康是人类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妇女儿童健康指标不仅是国际上公认最基础的健康指标,更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时期,全国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05年的47.7/10万、19.0‰和22.5‰,分别下降到2010年的30.0/10万、13.1‰和16.4‰。但是,城乡、地区、人群之间妇女儿童健康还存在着明显差距,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问题依然突出,基层妇幼卫生体系的服务能力相对不足。
与此同时,妇幼卫生事业也面临着重要发展机遇。“十二五”规划将妇女儿童主要健康指标列入规划,对全面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正式印发了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未来10年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描绘了蓝图,也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深化医改使妇幼卫生事业迎来了全面加强的重要时机。我国政府承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为争取更多支持提供了有利条件。
妇幼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编写发布《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1)》。希望通过全面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引导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更加关注妇女儿童健康,营造有利于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希望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特别是妇幼卫生工作者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继续努力,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谨以此为序。
卫生部部长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前 言
妇女儿童的健康是人类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妇女儿童健康指标不仅是国际上公认最基础的健康指标,更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作为人口大国,中国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妇女儿童群体,现有8.6亿妇女儿童,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中国的妇幼卫生工作承担着降低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提高人均期望寿命和出生人口素质的重大责任,社会效应大、惠及面广。做好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推动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
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健康状况,签署了多项国际妇女儿童保护公约,制定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母婴保健法、青少年保护法等,为妇幼卫生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多年来,以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为核心,逐步完善妇幼卫生法制与政策,不断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广普及妇幼卫生适宜技术,着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全国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持续显著降低,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孕产妇死亡率已由建国初的1500/10万下降至2010年的30.0/10万,婴儿死亡率由建国初的200‰下降到2010年的13.1‰,成绩举世瞩目。2010年,全国共有妇幼保健专业机构3025个,妇产医院398个,儿童医院72个。全国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约50万人,其中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24.5万人,床位数13.4万张,年诊疗1.6亿人次,成为维护妇女儿童健康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的改善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表明,1990-2005年期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从68.6岁提高到73岁,其中48%归因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在人口约20个年龄组中,对0-4岁年龄组的健康投资回报最大。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减少1个千分点,直接和间接受益人口达数十万。妇幼卫生服务状况的改善,减少和避免了大量出生缺陷、儿童残疾和伤害导致的不良后果,直接降低了社会发展成本,减少了补偿性生育,增加了人力资源的健康存量,间接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财富。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任务的攻坚之年。妇幼卫生是深化医改的重点领域之一,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关键环节。发布《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1)》,旨在向公众和国际社会全面介绍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妇幼卫生事业,推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如期实现,进一步提高中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一)妇女健康状况
建国以来,中国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2009年的75.2岁,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显著降低,一些威胁妇女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但是妇女健康仍然面临严峻挑战。
1.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显著降低
201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30.0/10万,比1990年和2000年分别下降了66.3%和43.4%。城乡之间孕产妇死亡率差距逐渐缩小,2010年城市和农村地区孕妇死亡率分别为29.7/10万和30.1/10万,城乡差距由2000年的2.4倍缩小到1.01倍(图1)。农村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下降速度明显高于城市,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比2000年下降了56.8%,近几年城市孕产妇死亡率呈小幅波动状态。图1 1990—2010年全国城乡孕产妇死亡率(1/10万)变化趋势(数据来源: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系统)不同地区之间孕产妇死亡率差距虽有所缩小,但仍然明显。总趋势依然是西部地区高于中、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居中。2010年东、中、西部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7.8/10万、29.1/10万和45.1/10万,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16.0%、44.1`.7%。2000年西部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是东部地区的5.4倍,2010年缩小到2.5倍(图2)。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明显高于常住人口。图2 1996—2010年不同地区孕产妇死亡率(1/10万)变化趋势(数据来源: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系统)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前5位死因顺位分别是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妊娠合并肺炎,占全部死亡原因的68.7%。其中,产科出血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20.8/10万,下降到2010年的8.3/10万,降幅为60.1%。2010年,死亡孕产妇中仍有25.8%死于家中和途中。由于经济、环境、医疗等条件的改善,可避免孕产妇死亡比例逐年下降。孕产妇死亡率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低于多数发展中国家。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2000年中国的孕产妇死亡率明显高于美国、日本和韩国,至2008年,孕产妇死亡率有了较大幅度下降,与美国、日本、韩国的差距逐步缩小,但仍然仅相当于美国1965年的水平(31.6/10万)①②。与“金砖国家”相比,2008年中国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低于巴西、印度和南非,与俄罗斯基本相同②(表1)。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中国孕产妇死亡率在全球按降序排列从1990年的97位上升到2005年的109位,整体上居世界中等水平。
国家孕产妇死亡率(/10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国家 |
2000年 |
2008年 | 2000年 | 2008年 |
美 国 |
13 | 17 | 9 | 8 |
日 本 | 8 | 7 | 5 | 3 |
韩 国 | 14 | 11 | 5 | 5 |
巴 西 | 69 | 55 | 30 | 22 |
印 度 | 318 | 254 | 91 | 69 |
俄罗斯 | 45 | 34 | 20 | 11 |
南 非 | 155 | 237 | 74 | 67 |
中 国 | 53 | 34.2 | 39.7 | 18.5 |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出,至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以1990年为基数下降3/4,这意味着未来五年期间,中国孕产妇死亡率要下降到22/10万才能达标,任务十分艰巨。
2.妇女常见病发生情况不容乐观
近十年,中国妇女常见病总患病率变化不显著。2010年全国妇女常见病总患病率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2011)为28.8%。在各种妇女常见病中,阴道炎占第一位,患病率为13.2%;其次为宫颈炎,患病率为12.1%。妇女尖锐湿疣患病率为33.8/10万,部分西部省份高发。妇科肿瘤患病率呈上升趋势(图3),2000年至2010年,宫颈癌患病率由9.6/10万升至15.1/10万,乳腺癌患病率由7.9/10万升至10.1/10万(图3)。(数据来源:全国妇幼卫生年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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